球速体育- 球速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2-12球速体育,球速体育官方网站,球速体育APP下载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项目公司可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但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除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新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大唐滨海40.00%股权,根据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于2021年11月15日向大唐滨海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F)及大唐滨海最新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已合法直接持有大唐滨海40.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60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2月1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根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将“‘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作为主要目标。公司计划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以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一一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该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公司总体的发展目标之一是:瞄准海上风电、特高压清洁能源基地、“光伏+”综合利用等方向,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连云港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建设,有利于做强做大主业,符合公司制定的提升装机容量发展战略及“拓增量、稳存量”的经营计划。上述项目完成后,公司光伏电站的整体装机容量将有显著增长,盈利能力将相应有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加强。
公司大力推进新项目开发建设,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推进新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符合公司的资金支出安排。目前,公司的财务结构较为合理,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营运资金的规模、增强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能源发电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直处在不断的技术更新和技术进步过程中,也是具有较高技术门槛的产业。当前,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对行业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一直关注和跟踪发电领域相关电气设备发展和运维相关前沿技术,并进行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在风电、光伏发电等领域都建立起完善的开发以及运维管理体系与技术体系,项目管理水平位于行业前列。公司投资的多个项目被评为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在中电联历年举办的全国风电场和全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运行统计指标对标及竞赛中,公司投资的项目每年都榜上有名。
公司的四个发起人股东均为江苏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其中,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是江苏重要省属能源投资集团,在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人才;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沿海滩涂围垦以及资源综合开发的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资源;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是履行主导盐城市能源基地建设职责的盐城市属国有企业,对公司在盐城的项目选择、开发具有重要支持作用;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农场中具有大量可供开发风电、光伏的土地资源。股东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